張小嫻經典語録
•愛一個人很難,放棄自己心愛的人更難。
•曾經相遇,總勝過從未碰頭。
•當愛情來臨,當然也是快樂的。但是,這種快樂是要付出的,也要學習去接受失望、傷痛和離別。從此,人生不再純粹。
•我們也許可以同時愛兩個人,又被兩個人所愛。遺憾的是,我們只能跟其中一個廝守到老。
•愛上一個人的時候,總會有點害怕,怕得到他;怕失掉他。
•你曾經不被人所愛,你才會珍惜將來那個愛你的人。
•不能見面的時候,他們互相思念。可是一旦能夠見面,一旦再走在一起,他們又會互相折磨。
•只想找一個在我失意時可以承受我的眼淚;在我快樂時,可以讓我咬一口的肩膊。
•為什麽要那麽痛苦地忘記一個人,時間自然會使你忘記。如果時間不可以讓你忘記不應該記住的人,我們失去的歲月又有甚麽意義?
•我以為愛情可以克服一切,誰知道她有時毫無力量。我以為愛情可以填滿人生的遺憾,然而,制造更多遺憾的,卻偏偏是愛情。陰晴圓缺,在一段愛情中不斷重演。換一個人,都不會天色常藍。
•愛情要完結的時候自會完結,到時候,你不想畫上句號也不行。
•同一個人,是沒法給你相同的痛苦的。當他重復地傷害你,那個傷口已經習慣了,感覺已經麻木了,無論在給他傷害多少次,也遠遠不如第一次受的傷那麽痛了。
•愛情,原來是含笑飲毒酒。
•愛情使人忘記時間,時間也使人忘記愛情。
•孤單不是與生俱來,而是由你愛上一個人的那一刻開始。
•喜歡一個人,是不會有痛苦的。愛一個人,也許有綿長的痛苦,但他給我的快樂,也是世上最大的快樂。
•兩個人一起是為了快樂,分手是為了減輕痛苦,你無法再令我快樂,我也唯有離開,我離開的時候,也很痛苦,只是,你肯定比我痛苦,因為我首先説再見,首先追求快樂的是我。
•狗不會瘦,因為它不會思念。人會瘦,因為他思念着別人。人總是被思念折磨,在思念里做一頭可憐的流浪狗。
•凡事皆有代價,快樂的代價便是痛苦。
•開始的時侯,我們就知道,總會有終結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