做大事就是要衝動

文/艾小羊

周末遇到過去的同事,説起最近武漢的房價。

“你買第一套房的時候,不到八百塊錢一個平方吧?翻十倍不止,財商真高。”朋友説。

財商這事兒跟我真沒有半毛錢關系,我清晰記得當時買房的情形。

當年我供職的單位是家大企業,雖然取消福利分房,大家還是有福利房可住。每個年輕人結婚的時候,都會有一個自己的窩。但那窩是什麽樣的呢?上世紀60年代的紅磚樓筒子樓,家家戶戶把煤氣爐安在走廊上,衛生間也是公用的。

這樣的房子是起步,隨着工作年限、級別的上升,住房條件會慢慢改善,最終,住進兩居室,三居室。不過熬到那時候的,都是中年人了。

有個同事比我早畢業幾年,剛生了孩子,在十幾平方米的空間里,擠着他們一家三口,還有來照顧孩子的丈母娘。我去的時候,丈母娘正坐在沙發上准備洗腳,燈光昏暗,我進去一腳踹翻了她的洗腳盆,水灑的滿地都是。

那一刻,我心里有個聲音喊,這不是我的生活,我不要。

買房的時候,很多人勸我。住上單位的兩居室只是時間問題,花這個冤枉錢,多傻啊。

我沒有什麽道理能説服他們,只有一個信念:絶不能讓自己的孩子出生在沒有廚房厠所的房子里。

當天看房就下了定金,房子唯一的優點是離單位近。

後來房價上漲,人人都當房奴的時候,每個人都説我聰明,有眼光,我倒覺得,我可能比他們傻一些。

一個理由就可以支撐我做一個重大的選擇。而很多人,喜歡左右權衡,喜歡萬無一失,考慮再三,還是會放棄。因為世界上哪有什麽萬無一失,怕失敗的人永遠得不到成功。

我還在着名的雜志社工作過,兩年就辭職了。那間雜志社因為待遇好,很多人做十年二十年,儘管每天都在抱怨,還是不願意走。

導致我辭職的也是一件很小的事。

與老總在北京出差,我陪她去買護膚品,她買了兩套,發票開的是她家先生的單位。導購小姐按規矩給了她一些試用裝,她卻軟磨硬泡想多要一些。

“你看,這小姑娘幫我拎東西,總得給人家一套試用裝吧。”她指着我説。

那是我一輩子忘不了的尷尬時刻。

導購只好又給了她一些,嘴角帶笑,眼睛里卻藏不住鄙夷。她伸出手指頭,從里面挑出最小的一盒,遞給我。我連忙扔回她的手提袋。

那一刻,我就決定,絶不在這樣的人手下做事,無論她的業務能力多強,辦的雜志多麽暢銷。

朋友覺得我太衝動了,實在不行可以換個部門啊。

那位老總在這間雜志社做了15年,從接熱綫電話的編輯做到高管,我相信這樣一個人的身上所體現的就是這間公司的氣質。

如今雜志社江河日下,跟我同期入職的同事,誇我當初有遠見,如今他們走也不是,留也不是。

其實並不是我預見了雜志社的今天,而是我更尊重自己的內心。我爸經常指責我,你是公主病,別人都能忍,你就不能忍。

可是,我憑什麽要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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