贈南昌宰

作者:張蠙 朝代:唐代 

假邑邀真邑命分,明庭元有至公存。

每鋤奸弊同荊棘,唯撫孤惸似子孫。

折獄不曾偏下筆,靈襟長是大開門。

新啣便合兼朱紱,應待蒼生更舉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