段太尉逸事狀

作者:柳宗元 朝代:唐代 

太尉始為涇州刺史時,汾陽王以副元帥居蒲。

王子晞為尚書,領行營節度使,寓軍邠州,縱士卒無賴。

邠人偷嗜暴惡者,卒以貨竄名軍伍中,則肆志,吏不得問。

日群行丐取於市,不嗛,輒奮擊折人手足,椎釜鬲甕盎盈道上,袒臂徐去,至撞殺孕婦人。

邠寧節度使白孝德以王故,戚不敢言。

太尉自州以狀白府,願計事。

至則曰:“天子以生人付公理,公見人被暴害,因恬然。

且大亂,若何?”

孝德曰:“願奉教。”

太尉曰:“某為涇州,甚適,少事;今不忍人無寇暴死,以亂天子邊事。

公誠以都虞候命某者,能為公已亂,使公之人不得害。”

孝德曰:“幸甚!”

如太尉請。

既署一月,晞軍士十七人入市取酒,又以刃刺酒翁,壞釀器,酒流溝中。

太尉列卒取十七人,皆斷頭注槊上,植市門外。

晞一營大噪,儘甲。

孝德震恐,召太尉曰:“將奈何?”

太尉曰:“無傷也!

請辭於軍。”

孝德使數十人從太尉,太尉儘辭去。

解佩刀,選老躄者一人持馬,至晞門下。

甲者出,太尉笑且入曰:“殺一老卒,何甲也?

吾戴吾頭來矣!”

甲者愕。

因諭曰:“尚書固負若屬耶?

副元帥固負若屬耶?

奈何欲以亂敗郭氏?

為白尚書,出聽我言。”

晞出見太尉。

太尉曰:“副元帥勛塞天地,當務始終。

今尚書恣卒為暴,暴且亂,亂天子邊,欲誰歸罪?

罪且及副元帥。

今邠人惡子弟以貨竄名軍籍中,殺害人,如是不止,幾日不大亂?

大亂由尚書出,人皆曰尚書倚副元帥,不戢士。

然則郭氏功名,其與存者幾何?”

言未畢,晞再拜曰:“公幸教晞以道,恩甚大,願奉軍以從。”

顧叱左右曰:“皆解甲散還火伍中,敢嘩者死!”

太尉曰:“吾未晡食,請假設草具。”

既食,曰:“吾疾作,願留宿門下。”

命持馬者去,旦日來。

遂臥軍中。

晞不解衣,戒候卒擊柝衛太尉。

旦,俱至孝德所,謝不能,請改過。

邠州由是無禍。

先是,太尉在涇州為營田官。

涇大將焦令諶取人田,自占數十頃,給與農,曰:“且熟,歸我半。”

是歲大旱,野無草,農以告諶。

諶曰:“我知入數而已,不知旱也。”

督責益急,農且飢死,無以償,即告太尉。

太尉判狀辭甚巽,使人求諭諶。

諶盛怒,召農者曰:“我畏段某耶?

何敢言我!”

取判舖背上,以大杖擊二十,垂死,輿來庭中。

太尉大泣曰:“乃我困汝!”

即自取水洗去血,裂裳衣瘡,手注善葯,旦夕自哺農者,然後食。

取騎馬賣,市谷代償,使勿知。

淮西寓軍帥尹少榮,剛直士也。

入見諶,大罵曰:“汝誠人耶?

涇州野如赭,人且飢死;而必得谷,又用大杖擊無罪者。

段公,仁信大人也,而汝不知敬。

今段公唯一馬,賤賣市谷入汝,汝又取不恥。

凡為人傲天災、犯大人、擊無罪者,又取仁者谷,使主人出無馬,汝將何以視天地,尚不愧奴隸耶!”

諶雖暴抗,然聞言則大愧流汗,不能食,曰:“吾終不可以見段公!”

一夕,自恨死。

及太尉自涇州以司農征,戒其族:“過岐,朱泚幸致貨幣,慎勿納。”

及過,泚固致大綾三百匹。

太尉婿韋晤堅拒,不得命。

至都,太尉怒曰:“果不用吾言!”

晤謝曰:“處賤無以拒也。”

太尉曰:“然終不以在吾第。”

以如司農治事堂,棲之梁木上。

泚反,太尉終,吏以告泚,泚取視,其故封識具存。

太尉逸事如右。

元和九年月日,永州司馬員外置同正員柳宗元謹上史館。

今之稱太尉大節者出入,以為武人一時奮不慮死,以取名天下,不知太尉之所立如是。

宗元嘗出入岐周邠斄間,過真定,北上馬嶺,歷亭障堡戍,竊好問老校退卒,能言其事。

太尉為人姁姁,常低首拱手行步,言氣卑弱,未嘗以色待物;人視之,儒者也。

遇不可,必達其志,決非偶然者。

會州刺史崔公來,言信行直,備得太尉遺事,覆校無疑,或恐尚逸墜,未集太史氏,敢以狀私於執事。

謹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