詔追赴都二月至灞亭上

作者:柳宗元 朝代:唐代 

原文

十一年前南渡客,四千里外北歸人。

詔書許逐陽和至,驛路開花處處新。

翻譯

十一年前南渡客,四千里外北歸人。

於永貞元年九月詩人被貶永州,如今北歸走了四千里,從永州回到了長安。

十一年前:指公元八前。五年詩人被貶離開長安的時間。南渡:指被貶到永州。四千里外:永州北距長安約四千里。四千里:《舊唐書·地理志》:“江南西道永州,在京師南三千二百七十心里。”這里説“四千”,是舉其成數。

詔書許逐陽和至,驛路開花處處新。

朝廷下詔許可在暖和的春天返回京城,在回途的官道上兩旁處處開放了新花。

許:許可。逐:跟隨。陽和:暖和的春天。驛路:官道,古時供傳車、驛馬通行,沿途設有驛站。

譯文參考:1、高學良.通信典故:人民郵電出版社,1986年06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