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同州刺史改授太子少傅分司

作者:白居易 朝代:唐代 

承華東署三分務,履道西池七過春。

歌酒優遊聊卒歲,園林蕭灑可終身。

留侯爵秩誠虛貴,疏受生涯未苦貧。

月俸百千官二品,朝廷雇我作閑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