羞恥感,可以讓我們更優秀
作者:尹惟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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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經我的字很醜,而且是那種“天下誰人能識君”的醜。
初中的時候,老師提名班里寫字最”狂野”的四個人,並給他們頒奬“四大草書大王”。我遺憾落選,因為老師覺得我的字已經脫離了文字的範疇,倉頡再生都無法作出評判,做到了真正意義上的“鬼斧神工”。
同學們經常拿這個和我開玩笑,老師也屢次勸我改“寫”歸正。
當然,最為光火的便是我老爸,他始終認為字如其人,一個人的字迹完全可以代表他的精神氣質與生活態度。我覺得這壓根就是扯淡,他只是因為自己寫得出一手不錯的字,所以大有一種“老子英雄兒狗熊”的憤懣。
而我,卻從未因為我的字迹而感覺到絲毫不適,更談不上羞恥。甚至得益於我還過得去的文筆,作文一直被老師拿來當範文,所以我反而會在心里有點小得意:字不好怎麽了,你們照樣望塵莫及。
這種狀態一直保持到高中畢業。
剛上大學那會,我決定參加學校的文學社,入社考核分為現場筆試和面試,現場筆試就是在一個小時內寫一篇五百字左右的短書評。待筆試全部完成,然後就是根據考卷提交的順序一個個進行面試,輪到我的時候,我明顯發現坐在正中間的一位學姐拿着我的考卷滿臉愁容,坐她旁邊的兩哥們則強壓着笑意。
當時我也略覺尷尬,還好他們很快便恢復了常態,在問了一些小問題後面試便結束了,剛出門我突然想起包落在了里面,返回去的時候一推開門,我清晰的聽見那女生對她旁邊的學長打趣道:“他的字比你的還藝術哦!”
那一瞬間,這句話落在我耳里為刺耳,我假裝沒聽見,進去拿起包便往外面走。
在即將出門的一瞬間,甚覺憋屈的我又返了回去,原諒我當時就是一敏感傲嬌的衝動Boy,仍保留着高中時代的流氓匪氣。在他們的目瞪口呆中,我拿回卷子,抛下一句:“對不起,我不入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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