傷仲永
作者:王安石 朝代:宋代
原文:
金溪民方仲永,世隸耕。
仲永生五年,未嘗識書具,忽啼求之。
父異焉,借旁近與之,即書詩四句,並自為其名。
其詩以養父母、收族為意,傳一鄉秀才觀之。
自是指物作詩立就,其文理皆有可觀者。
邑人奇之,稍稍賓客其父,或以錢幣乞之。
父利其然也,日扳仲永環謁於邑人,不使學。
余聞之也久。
明道中,從先人還家,於舅家見之,十二三矣。
令作詩,不能稱前時之聞。
又七年,還自揚州,復到舅家問焉。
曰:“泯然眾人矣。”
王子曰:仲永之通悟,受之天也。
其受之天也,賢於材人遠矣。
卒之為眾人,則其受於人者不至也。
彼其受之天也,如此其賢也,不受之人,且為眾人;今夫不受之天,固眾人,又不受之人,得為眾人而已耶?
翻譯:
金溪民方仲永,世隸耕。仲永生五年,未嘗識書具,忽啼求之。父異焉,借旁近與之,即書詩四句,並自為其名。其詩以養父母、收族為意,傳一鄉秀才觀之。自是指物作詩立就,其文理皆有可觀者。邑人奇之,稍稍賓客其父,或以錢幣乞之。父利其然也,日扳仲永環謁於邑人,不使學。
金溪有個叫方仲永的百姓,家中世代以耕田為業。仲永長到五歲時,不曾認識書寫工具。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這些東西。他的父親對此感到詫異,就向鄰居那里把那些東西借來給他。仲永立刻寫下了四句,並自己題上自己的名字。這首詩以贍養父母和團結同宗族的人為主旨,給全鄉的秀才觀賞。從此,指定事物讓他作詩,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,並且詩的文採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賞的地方。同縣的人們對此都感到非常驚奇,漸漸地都以賓客之禮對待他的父親,有的人花錢求取仲永的詩。方仲永父親認為這樣有利可圖,就每天帶領着仲永四處拜訪同縣的人,不讓他學習。
傷:哀傷,嘆息。金溪:地名,今在江西金溪。隸:屬於。生:生長到。識:認識。書具:書寫的工具(筆、墨、紙、硯等)。求:要。異:對······感到詫異。借旁近:就近借來。旁近,附近,這里指鄰居。與:給。。養:奉養,贍養。收族:團結宗族,和同一宗族的人搞好關系。收,聚,團結。意:主旨(中心,或文章大意)。一:全。指:指定。就:完成。文:文採。理:道理。邑人:同(鄉)縣的人。奇:對······感到驚奇(奇怪)。稍稍:漸漸。賓客:這里是以賓客之禮相待的意思,賓,本文的意思是狀語。乞:求取。利其然:認為這樣是有利可圖的。利,認為······有利可圖。日:每天。扳:通“攀”,牽,引。環:四處,到處。謁:拜訪。
余聞之也久。明道中,從先人還家,於舅家見之,十二三矣。令作詩,不能稱前時之聞。又七年,還自揚州,復到舅家問焉。曰:“泯然眾人矣。”
我聽到這件事很久了。明道年間,我跟隨先父回到家鄉,在舅舅家見到方仲永,他已經十二三歲了。我叫他作詩,寫出來的詩已經不能與從前的名聲相稱。又過了七年,我從揚州回來,再次到舅舅家去,問起方仲永的情況,回答説:“他的才能消失了,和普通人沒有什麽區別了。”
明道:宋仁宗趙禎年號(1032-1033年)。從:跟隨。先人:指王安石死去的父親。前時之聞:以前的名聲。復:又,再。泯然眾人矣:完全如同常人了。泯然:消失,指原有的特點完全消失了。眾人,常人。
王子曰:仲永之通悟,受之天也。其受之天也,賢於材人遠矣。卒之為眾人,則其受於人者不至也。彼其受之天也,如此其賢也,不受之人,且為眾人;今夫不受之天,固眾人,又不受之人,得為眾人而已耶?
王安石説:方仲永的通達聰慧,是先天得到的。他的天賦,比一般有才能的人要優秀得多;但最終成為一個平凡的人,是因為他後天所受的教育還沒有達到要求。他得到的天資是那樣的好,沒有受到正常的後天教育,尚且成為平凡的人;那麽,現在那些本來就不天生聰明,本來就是平凡的人,又不接受後天的教育,難道成為普通人就為止了嗎?
王子:王安石的自稱。通:通達。悟:聰慧。受:接受。天:先天。賢:勝過,超過。於:比。材:同“才”,才能。卒:最終。於:被。不至:沒有達到要求。。至,達到。彼其:他。已:停止。耶:表示反問,相當於“嗎”、“呢”。
譯文參考:1、人民教育出版社語文室.九年義務教育標准實驗教科書·語文·七年級·下冊:人民教育出版社,20082、曲德來.唐宋八大家散文廣選新注集評王安石卷:遼寧人民出版社,1996:284-2863、原建平.基礎訓練:文言文全解·初中(人教版新課標):大象出版社,2011:32-35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