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風詩·治風詩五篇·至理 作者:元結 朝代:唐代 (古有理王,能守清一以致無刑,故為《至理》之詩一章三韻十二句)理何為兮,系修文德。加之清一,莫不順則。意彼刑法,設以化人;致使無之,而化益純。所謂代刑,以道去殺。嗚呼嗚呼!人不斯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