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風詩·治風詩五篇·至理

作者:元結 朝代:唐代 

(古有理王,能守清一以致無刑,故為《至理》之詩一章三韻十二句)

理何為兮,系修文德。

加之清一,莫不順則。

意彼刑法,設以化人;致使無之,而化益純。

所謂代刑,以道去殺。

嗚呼嗚呼!

人不斯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