送韓子師侍郎序

作者:陳亮 朝代:宋代 

秘閣修撰韓公知婺之明年,以“恣行酷政,民冤無告”劾去。

去之日,百姓遮府門願留者,頃刻合數千人,手持牒以告攝郡事。

攝郡事振手止之,輒直前不顧;則受其牒,不敢以聞。

明日出府,相與擁車下,道中至不可頓足。

則冒禁行城上,累累不絶。

拜且泣下,至有鎖其喉自誓於公之前者。

里巷小兒數十百輩羅馬前,且泣下。

君為之抆淚,告以君命決不應留;輒柴其關如不聞。

日且暮,度不可止,則奪剌史車置道旁,以民間小輿舁至梵嚴精舍,燃火風雪中圍守之。

其挾舟走行闕告丞相禦史者,蓋千數百人而未止。

又明日,回泊通波亭,乘間欲以舟去,百姓又相與擁之不置,溪流亦復堰斷不可通。

鄉士大夫懼蟻螻之微不足以回天聽,委曲諭之,且卻且行。

久乃曰:“願公徐行,天子且有詔矣。”

公首肯之。

道稍開,公疾馳徑去。

後來者咎其徒之不合舍去,責誚怒罵,不啻仇敵。

嗚呼!

大官,所尊也;民,所信也。

所尊之劾如彼,而所信之情如此,吾亦不知公之政何如也,將從智者而問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