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孫圉論楚寳

作者:佚名 朝代:先秦 

王孫圉聘於晉,定公饗之。

趙簡子鳴玉以相,問於王孫圉曰:“楚之白珩猶在乎?”

對曰:“然。”

簡子曰:“其為寳也,幾何矣?”

曰:“未嘗為寳。

楚之所寳者,曰觀射父,能作訓辭,以行事於諸侯,使無以寡君為口實。

又有左史倚相,能道訓典,以敘百物,以朝夕獻善敗於寡君,使寡君無忘先王之業;又能上下説於鬼神,順道其欲惡,使神無有怨痛於楚國。

又有藪曰雲,連徒洲,金、木、竹、箭之所生也,龜、珠、角、齒、皮、革、羽、毛,所以備賦,以戒不虞者也;所以共幣帛,以賓享於諸侯者也。

若諸侯之好幣具,而導之以訓辭,有不虞之備,而皇神相之,寡君其可以免罪於諸侯,而國民保焉。

此楚國之寳也。

若夫白珩,先王之玩也,何寳之焉?”

“圉聞國之寳,六而已:聖能制議百物,以輔相國家,則寳之;玉足以庇蔭嘉谷,使無水旱之災,則寳之;龜足以憲臧否,則寳之;珠足以禦火災,則寳之;金足以禦兵亂,則寳之;山林藪澤足以備財用,則寳之。

若夫嘩囂之美,楚雖蠻夷,不能寳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