醉太平·堂堂大元

作者:佚名 朝代:元代 

原文

堂堂大元,奸佞專權。

開河變鈔禍根源,惹紅巾萬千。

官法濫,刑法重,黎民怨。

人吃人,鈔買鈔,何曾見?賊做官,官做賊,混賢愚。

哀哉可憐!

翻譯

堂堂大元,奸佞專權。開河變鈔禍根源,惹紅巾萬千。官法濫,刑法重,黎民怨。人吃人,鈔買鈔,何曾見?賊做官,官做賊,混賢愚。哀哉可憐!

堂堂大元朝,貪官汙吏當權。河水泛濫成災,新鈔大量印造,貨幣迅速貶值,民不聊生,引起了紅巾軍千萬人起義。苛捐雜稅繁雜苛刻,刑法太重,百姓怨聲載道。都到了人吃人的地步,錢換錢,什麽時候見過這種情形?奸人做了官,做官的又都是貪官汙吏,賢明的人得不到重用。悲哀啊真是可憐!

堂堂大元:此曲見元末明初人陶宗儀《輟耕録》卷二十二。原注雲:“《醉太平》小令一闕,不知誰所造。自京帥至江南,人人能道之。”堂堂,氣象宏大莊嚴。奸佞:巧言諂媚的壞人。指元末丞相托托、參議賈魯等人。開河:《續資治通鑑》記載:“至正十年(1330)十二月,右丞相托克托(即托托)慨然有志於事功。時河決五年不能塞……托克托請躬任其事,帝嘉納之。……命賈魯以工部尚書為總治河防使,發汴梁、大名等十三路民十五萬,廬州等戍十八翼軍二萬,自黃陵岡南達白茅,放於黃固、哈齊等國。又自黃陵至楊村,合於故道,凡二百八十里有奇。”又《草木子》雲:“朝廷所降食錢,官吏多不儘支放,河夫多怨。”變鈔:據《元史》《貢祖本紀》及《食貨志》等記載,元朝建國起就用楮幣(即氏幣);先後發“中統元寳交鈔”、“中統元寳鈔”、“至元寳鈔”,又於至正十年(1350)另發“至正交鈔”致使物價飛漲,民怨沸騰。惹紅巾萬千:引起成千上萬起義的紅巾軍。紅巾軍,元末農民起義軍,用紅巾裹頭故名。官法濫:指官吏貪汙成風和拿錢買官。《草木子》記載:“元朝末年,官貪吏汙……自秦王伯顔專政,台憲官皆偕價同而得,於是有司録風。上下賄賂,公行如市。”人吃人:《草木子》:“元京飢窮,人相食。”鈔買鈔:指錢鈔貶值,用舊鈔倒買新鈔。